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在您提供個人資料前,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蒐集之目的
本局依據下列特定目的,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因投資業務辦理、接觸本局相關文件、區域或設備。
二、個人資料類別及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方式
本局蒐集、處理及利用的個人資料類別與上開特定目的相關,包含單位/公司、職稱、姓名及聯絡資訊等內容,您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如下:
(一) 期間:依上開特定目的存在之期間。
(二) 地區:本局因執行上開特定目的所在之處所。
(三) 對象:本局投資組授權之相關業務人員。
(四) 方式:依上開特定目的範圍內依合理及合法方式為之。
三、 當事人權利
除法律或契約另有規定外,可就其個人資料依法行使之下列權利:
(一) 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 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 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 請求刪除。
(六) 請求處理限制。
(七) 請求資料可攜性。
(八) 請求拒絕自動化決策行銷權力。
(九) 請求意見反應權力。
四、 不提供個人資料相關權益之影響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您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若不提供,本局將無法對您提供上開特定目的之相關權利或服務。
五、 您行使當事人權利之管道
您欲行使上述權利時,可隨時向本局受理窗口提出申請。您可以容易地在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ctsp.gov.tw/)上,找到聯繫我們的電話號碼、電子信箱。
六、 當事人或受告知人同意
經 貴機關告知上開事項,當事人或受告知人已清楚了解上開告知事項,並同意依據告知事項所述,提供個人資料予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