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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長一戰
「先租後徵購」策略是中科成功 取得用地的重要因素,但這也造成 了中科和台糖之間的長期折衝,其 中的矛盾關鍵,就在租金扣抵價款 部分。台糖公司董事會認為,租金 抵扣價款等於無償提供用地,因此 自始便不予同意,而未納入雙方協 議書中。經過多次協商,科管局認 同台糖公司立場,且台糖公司願意 在合理的範圍內調整租金的優惠比例。科管局兩度報請行政院同意, 但行政院仍核示續商,於是又回頭 與台糖重新討論土地問題。只是始 終難有結論。
到了2006年中,台糖公司在租金 抵扣價款之外,又提出其他問題, 例如要求重新協議買賣價格,他們 認為應當以當年期之公告現值為徵 收補償價格,因為兩者價差高達90 億元。籌備處除了必須遵行政院所 核示的原則,還考量台糖公司在出 租土地期間仍有地價稅等土地持有 成本的因素, 所以主動陳報行政 院,國科會和經濟部終於出面參與 協調,於2007年完成用地取得協商 工作,行政院與台糖公司終於取得 共識,依當初協議價格出售土地, 並同意租金不扣抵地價款。
中科發展歷程一向以高效率稱 著,但這項長達6年的協商工作,誠 屬罕見,卻也成為中科在篳路籃縷 的草創過程中,艱苦完成「使命必 達」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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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0 5年4月2 1日(右起)弘榮光罩董事長鄭守洪、美國P h o t r o n i c總裁D e n oMacricostas與籌備處兼主任李界木共同主持弘榮光罩動土典禮。
* 最長一戰
2004年11月起台中基地陸續進行第2期用地公告徵收, 除先租用台糖土地外,也以正當程序徵收私有地。私有 地的取得往往會出現許多料想不到的故事,特別是台中 基地附近的公、私墓地四散,如果遇到祖墳之地,不難 想像,將會面臨棘手問題。其中,以韓商弘榮光罩公司 的用地取得,最具代表性。
弘榮光罩原預定2005年4月取得土地後動土,但台中縣 政府未依法於2005年1月1日公告園區內土地現值(遲至7 月底始公告),致使徵收作業延宕,弘榮光罩動土建廠也 隨之延後。
為協助廠商如期取得土地建廠,經清查弘榮光罩預定 用地產權,除台糖土地外,僅有一筆私有土地,但這一 筆土地其登記簿所有權人為張姓家族20餘人所共有,其 中竟有4人已經死亡卻一直未辦理繼承。令人頭痛的是, 繼承人行蹤不明,而且登記簿所載所有權人姓名與戶籍 資料不符。更有甚者,這還是祖墳所在地。
籌備處只好雙管齊下,一方面持續與台中縣政府協調 儘速公告土地現值,俾利後續徵收程序的進行,另一方 面則尋合法程序取得該一筆私有土地使用權。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的規定,只要取得過半數土地所 有權人同意,就能取得整筆土地使用權。但是未辦繼承 的死亡4人所持分的土地已達4/7,繼承人又行蹤不明, 所以取得全部所有權人之同意一途短期間內勢必難行。 更麻煩的是,登記簿上生存的所有權人不足半數,且對 是否同意徵收也沒有共識。籌備處得知台中縣副縣長張 壯熙是大雅張氏後代,於是央請協助。張壯熙乃邀請宗 親在大雅鄉公所開會,籌備處第三組組長陳季媛與承辦 人王淑妮到場協調。不料,宗親要求,如果無法找到 死亡者的繼承人,其持分的徵收補償費,要由其他宗親 領取,否則就不願出具同意書。陳季媛馬上打電話告知 副主任楊文科,楊文科指示繼續協調,並親自火速趕赴 現場,盱衡情勢後,楊文科決定先行同意張氏宗親的要 求,並積極找到登記簿上已死亡的所有權人的繼承人, 始能得到過半數所有權人出具同意書。
籌備處同仁自行先依照日據時期繼承規定協助釐清誰 才是有權繼承的人,並就教地政事務所、台中縣政府確 認繼承順序,確認繼承人後,委請代書協助清查戶籍, 承辦人再透過私下通信取得聯繫,並逐一拜訪洽談,甚 至協助推介可信賴的代書處理相關程序。
但要迅速取得四散各地的地主的同意書也不是件容 易的事情,因籌備處同仁誠懇負責的態度,地主家族主 動通知某日將進行祖墳「撿金」,這是家族成員聚集的 機會,陳季媛組長即帶領承辦人王淑妮事先就到現場等 候,趁著空檔逐一與地主溝通、說明,最後,當天參與 「撿金」的地主都簽下同意書。
弘榮光罩節省了至少8個月的時間取得土地,於2005年 4月提前動土,並以驚人的速度於次年4月開始量產,這 個案子對台灣光罩業的發展與台灣高科技產業的全球競 爭力,影響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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