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晶將進駐的用地裡,有片種植
了9萬餘株果樹的8公頃神秘土地。
起初無人知曉出處,後來經過多方
查證,得悉是張氏父子自2004年起
向台糖公司租用的。這於是就涉及
兩個法律問題:土地使用權的取得
與地上物的處理。
一方理由是, 由於買賣不破租
賃,無法任意終止租約,否則台糖
即涉損害賠償事宜; 另一方理由
是,取得開發許可後,用地已變更
為工業區,當初的農地租約應可終
止。歷經多次協商,最後管理局承
諾負責補償地上物。台糖乃於2006
年3月14日與原承租人解除租約,使
力晶建造執照得以順利核發。
力晶雖有建照,卻仍然無法使用
建地,因為面對9萬餘株果樹和其它
改良物,台中縣政府依徵收補償標
準查估結果提報補償費分別為約138
萬餘元或1,588萬餘元,開了3次協
調會,台中縣政府也願儘量調整查
估金額,所有權人卻開出了4.5億的
天價。此時並未進入徵收程序,若
所有權人拒領補償費,則根本無法
強制領取。於是在台中縣政府協助
下,歷經8次協商,歷經種種困難,
甚至有立委質疑補償過程疑似違
法。最後,終於與地上物所有權人
達成協議,使力晶得以順利使用建
廠用地。
9萬餘株果樹在價購後,請力晶公
司的營造商互助營造先行協助澆水
照顧,並經第三組的協調,採用四
種模式處理,(一)移植:約10,008
株移植虎尾園區一期景觀工程生態
苗木區。(二)出售:於籌備處網
頁和奇摩拍賣網站登載銷售資訊,
並於北、中、南花卉展銷市場公開
銷售,但出售數量0株。(三)贈
與:60,163株贈與超過89個機關。
(四)銷毀:合計毀損部分共計約
23,000株,包括:約1,000株生長情
況不佳者;約4,000株經碧利斯、凱
米颱風毀損;配合力晶公司及籌備
處公共工程進場時程,未及處理約
18,000株果樹,於2006年7月26日請
協調華村營造協助辦理毀損。
針對徵收或價購取得之地上物再
善加利用,可謂公共建設史上第一
遭,不僅善用社會資源,且減少公共
工程支出,更獲得受贈機關的好評。 |
2007年10月七星區土地核配圖劃予華映的土地,後來轉移配給友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