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因受到生態工法觀念自國外引進的影響,行政院工程會於辦理公共工程計畫和經費審議時,逐漸跳脫工程建造費用合理性的單向思維,開始導入「生態工法」和「資源再利用」的內容及工程維護管理永續經營的應用機制。以道路類別計劃為例,行政院工程會審議原則簡述如下:
l.經費編列是否確實,錢是否花在刀口上。
2.交通需求量為道路拓寬或新闢之決策依據。
3.車道路面積最小化。
4,最少挖填及最小運距的挖填平衡。
5.雨水面接滲透至地下土壤的透水性鋪面使用。
6.道路照明須不影響基本行車安全和避免干擾周邊生態。
7.阻隔原有動物移動路徑時,應依據其習性及棲地環境特質提供可行之替代移動路徑,並設置適當阻隔設施和警告標誌,避免野生動物傷亡。
8.排水廊道除滿足基本排水功能外,儘量以天然材料代替混凝土,以利動植物生長。
9.穩定邊坡需從源頭整治,避免採用混凝土,加重大地負荷。 |
台中園區西區臨都會公園下的登高步道,與大肚山原有生態共容。 |